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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工作制度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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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制度共包括以下五项:
(一)、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 (二)、秘书处工作制度 (三)、财务管理制度 (四)、职权范围: 包括:秘书长职责、秘书职责。
二、理事长办公会议(不定期),由理事长决定召开。 三、理事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协会有关重大问题。会议议题,由秘书处提交理事长决定。 四、秘书处负责起草"理事长办公会议纪要",由理事长签发。 五、理事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,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。并适时将完成情况向理事长报告。
二、秘书长办公会议: (一) 秘书长办公会议,每周召开一次; (二) 秘书长办公会议,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。遇有重大问题时,请理事长出席指导。 (三) 会议主要内容: 1、依据协会各级会议决定的事项,讨论并制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计划(季、月); 2、听取工作进程情况的汇报,研究当前工作中的问题,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; 3、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分会。 三、秘书处工作安排: 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。
维护国家和财经纪律,全面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。 二、 贯彻执行"章程"第五章关于"资产管理使用原则"的各项规定。 三、 协会各项财务支出,由协会法定代表人审批。 四、 每季开展一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检、自审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或向上级报告。 五、 不定期的组织财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 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。
(一)、负责秘书处全面工作。 (二)、负责协会各级会议的筹备工作。 (三)、负责协会各级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工作。 (四)、负责年度工作总结。 (五)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理事长汇报工作。 二、秘书职责 (一)、负责文件的收发和登记工作。 (二)、负责文印工作。 (三)、建立健全文书档案,妥善保管,不得损毁和丢失。 (四)、负责来信来访工作,做到接待热情,听取意见耐心,落实问题认真、准确、及时。 (五)、负责秘书处各项事务性工作。 (六)、负责"协会信息"稿件的收集、编审和发刊工作。 (七)、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三、财务人员职责 (一)、执行财务制度,遵守财务纪律。 (二)、做好记账、算账和报帐工作。保证资料齐全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 (三)、编制年度季度财务收支计划,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、分析和考核。 (四)、办理现金出纳、结算、税费上缴、债务清理等业务。 (五)、妥善保管现金、支票和印章。现金不得超储现金、支票和印章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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