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科技局,省直有关单位,有关高等院校:
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经研究,决定公开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技术专家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在冀省、部属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。
二、专家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,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;
2.具有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,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,有较高的专业水平;
3.具有高级职称或从事科技管理的处级以上干部;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(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65周岁,两院院士年龄不限),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;
4.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,对工作认真负责,坚持原则,办事公正;
5.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,掌握其操作技能;
6.愿意接受、遵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。
三、征集方式与时间
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,采取个人自愿申请、组织审核推荐的方式。申请人填写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》(见附件1),表中“技术专长”栏目可参考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(目录)》(详见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)三级目录填写。经所在单位同意,由各市科技局、省直有关厅局(集团公司)、省部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审核后汇总上报(汇总表见附件2)。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》及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》均需加盖公章,于2008年8月25日前一式一份报省科技厅高新处,同时报送电子版(有关电子表格请从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上下载,网址:www.hebstd.gov.cn)。
不受理个人申请。
四、专家确认
我厅将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,择优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技术专家,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。
联系人:省科技厅高新处
康? 健? 电话:0311—85819773? Kang_20000@163.com
任秀英? 电话:0311—85829184? Renxy49@hebstd.gov.cn
附件:1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
2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技术专家推荐汇总表
上报市政府服务中心科技窗口二楼
联 系 人:王晓康 张学前
联系电话:3639713
二○○八年七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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